尚义县南壕堑镇安宁街利民综合楼1号楼4单元401室房屋一处
及附属物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11日10时至2023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尚义县南壕堑镇安宁街利民综合楼1号楼4单元401室房屋一处及附属物。不动产权证号:冀(2017)尚义县不动产权第0000125号。
拍卖保留价:219829元,拍卖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8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具备购房资格,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买,报名前需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价前,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前与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3年12月19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张家口国融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尚义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账号:508720010400125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尚义县支行(请竞买人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出具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可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审核未通过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执行法院(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7、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和相关风险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8、该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相关手续。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5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京东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公拍网、工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
联系方式:0313-4162208
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电话:17703139989
河北省尚义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10日